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2〕158号)要求,苏州市水务局拟提请市政府废止《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87号),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苏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征集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主要结果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苏州市水务局将认真研究论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日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2〕158号)要求,苏州市水务局拟提请市政府废止《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87号),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苏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征集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主要结果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苏州市水务局将认真研究论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