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22〕158号)要求,苏州市水务局拟提请市政府废止《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87号),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zfc@sw.suzhou.gov.cn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11号 苏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87号)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