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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等四件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09 10:0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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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苏州市水务局拟废止《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苏市水规〔2012〕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3〕1号)、《苏州市水行政管理中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市水务规〔2017〕2号)、《苏州市水务局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苏市水务规〔2019〕1号)等四件规范性文件,现征求意见。废止理由如下:

(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苏市水规〔2012〕1号)内容已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的通知》(苏水资〔2015〕17号)完全吸收。

(二)《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3〕1号)内容已纳入《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的通知》(苏水节〔2020〕5号)。

(三)《苏州市水行政管理中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市水务规〔2017〕2号)的依据《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水规〔2014〕3号)已废止。

(四)《苏州市水务局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苏市水务规〔2019〕1号)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冲突。

如有意见,请于3月23日17时前反馈至电子邮箱,或者邮寄至:苏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15008)。

联系电话:68250490

邮   箱:zfc@sw.suzhou.gov.cn

附   件:附件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苏市水规〔2012〕1号)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3〕1号)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市水行政管理中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7〕2号)
             附件4:关于印发《苏州市水务局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市水务规〔2019〕1号 )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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