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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全市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至2024年)任务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10:18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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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深化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些方案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我市创新推进全域开展生态美丽河湖建设,市水务局组织编制印发了《苏州市生态美丽河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苏州市生态美丽湖泊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结合前一阶段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实际,现将《苏州市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任务安排表》(2020至2024年)印发你们,请予执行。

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严密组织推进落实。各地牵头负责单位联系人(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请于12月30日前报市河长办,生态美丽河湖建设情况每半年向市河长办报一次工作进展,上报时间分别为6月15日、12月15日。联系人:罗诗明,电话:69157612、13328003593,传真:69157635,电子邮箱:1990527401@qq.com。

附件:《苏州市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至2024年)任务安排表》

苏市河长办〔2019〕76号 关于下达全市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至2024年)任务安排的通知 附件:

 苏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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