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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时间:2018-06-12 09:3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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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河湖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改革,在河湖治理方面成效显著。

  但我市人口稠密、经济总量大、城镇化程度高,水环境容量较小,水生态保护压力大,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建设生态河湖,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系统治理复杂的水问题,具有迫切需求。

  6月4日,苏州市政府批复并印发了《苏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当前,我市河湖生态现状如何?《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如何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昨天,苏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处负责人就该《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关解读。

  苏州过境客水多,是水质型缺水城市

  “《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苏州来说是十分迫切的。”苏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处长沈海滨介绍,我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域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2.5%,大小湖泊300多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

  然而,苏州过境客水多,本地产水少,污水多,洁净水少,是水质型缺水城市。一些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超过河湖纳污能力,超过1/3的河湖水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一些河湖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超出河湖生态承载能力,河湖生态退化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总体来看,我市人口稠密、经济总量大、城镇化程度高,水环境容量较小,水生态保护压力大,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建设生态河湖,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系统治理复杂的水问题,具有迫切需求。”沈海滨如是说。

  《实施方案》按照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文件的主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与相关保障措施。为全面改善我市河湖水环境质量,基本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保障防洪排涝与水源地供水安全,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了新时期全市生态河湖治理的方向和总体部署,可以说是非常及时和可行的。

  到2020年,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本次方案涵盖苏州市全境,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弘扬等行动,努力打造“自然洁净之水、生态灵动之水、文明智慧之水”,把苏州建设成为“强富美高”的水生态文明城市新典范。

  《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长江干流堤防、环太湖堤防基本具备抗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区域防洪达50年一遇,苏州城市中心区进一步巩固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市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城乡水域面积率只增不降,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70.2%,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3%、18%,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城市建成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

  据苏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副处长陈江介绍,《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远期目标,到2035年左右,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Ⅴ类水全面消除;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优质全面实现,精准管护全面覆盖等等。

  《实施方案》明确十大重点任务

  沈海滨说,《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工程管护、加强水制度创新、加强智水苏州建设以及加强水法治建设十大重点任务。

  加强水安全保障方面,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达标建设,形成“水源供水、互为备用”格局,加大太湖水源保护,加强统一调度;保障城乡供水安全,2020年底前所有区域供水厂基本完成深度处理改造,提高居民饮水品质,加快城乡老旧供水设施改造,保障末梢水质全面达标。

  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到2020年前完成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至2020年,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28%,全市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65%。

  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值占全市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新增50万吨/日,重点河湖沿岸100米村庄治理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开展尾水提标改造工作,实现尾水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到2020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比例达90%以上,确保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开展河湖清淤疏浚,遏制河湖富营养化,全面提升河湖生态景观功能。2018年,完成69条黑臭河道治理,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消除农村黑臭河道。

  加强水文化建设方面,结合旅游资源开发与历史文化研究保护,挖掘水文化内涵,传承吴文化精髓,建成苏州特色的水文化保护与发展产业体系。到2020年,古桥古井古水埠重点保护数量达到150个以上,新建水文化载体数量不小于5个,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家、水情教育基地4家等。

  加强水工程管护方面,到2019年,完成93条省骨干河道、94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的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长江、京杭运河、望虞河、太浦河等34条重要河湖岸线的开发利用情况清理整顿。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围绕河长制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实际,突出新老水问题解决的统筹性、水治理的系统性、苏州水韵的独特性、水治理体系的创新性,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地见效。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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