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供水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增强立法科学性、可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苏州市供水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并于2021年9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c@sw.suzhou.gov.cn;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1号 苏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5011)。
联系人:陈统 68250490
附件:《苏州市供水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