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水务局,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姑苏区住建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水务集团及各有关单位: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解决我市水务改革和发展重大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升我市水利水务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应用水平,以高水平水利水务科技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苏市水〔2017〕226号)要求,现将2024年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长江太仓段岸线冲刷成因及治理措施;
2.流域、区域、圩区洪涝水外排组织及圩区管控;
3.雨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研究;
4.城市更新及设备更新背景下供排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研究;
5.饮用水水源地硬度、藻类、新污染物变化溯源及处理技术;
6.苏州水域岸线动态监管技术研究。
二、资助标准和实施年限
根据年度水务科技经费计划安排,市级补助经费仅作为引导型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报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软课题研究可不配套经费。实施时间最长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选题须紧扣支持范围,破解矛盾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务求发挥实效。
2.项目需有扎实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解决问题的内容具体,有明确的定量和定性考核指标。理论、基础及管理类研究需针对发展战略、关键政策、突出问题,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科学依据,成果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先进技术类需针对普遍问题、关键技术或创新尖端领域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项目在2024年度要有实际工作量和计划安排。
3.申报单位为我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研究区域为我市辖区范围的其他单位),有保障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条件,科技人员结构合理,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鼓励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4.对已经承担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或已承担同类的省水利厅、苏州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若有2个以上(含2个)超时未结题项目的,该单位不得申报;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科技项目。
5.已列入往年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县级水务部门或苏州市水利水务学会初审同意后申报;局直属单位须由本单位同意后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格式可在苏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water.suzhou.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和申报汇总表,均需盖章;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的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汇总表的Excel版和盖章后的PDF版。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以邮戳为准。
纸质报送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1号。
邮箱地址:496780250@qq.com。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六、评审方式
苏州市水务局在汇总申报项目后,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咨询评审,主要评审项目研究的迫切性、可行性、创新性,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成果的适用性和推广性等。
联系人:科技和对外合作处 袁野
联系电话:0512-68255645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