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2〕95号)文件,我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已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二、先进个人
王一华 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
邢 圆 苏州市河道管理处监督考核科副科长
公示时间:公示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局机关纪委联系,联系电话:68255541;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11号。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市水务局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取消公示对象的被推荐资格。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