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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时间:2023-05-30 10:11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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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河道管理处

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参与苏州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编制姑苏区防汛排涝工程设施调度运行方案。负责苏州城市中心区防洪工程、石湖片区调水引流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根据上级调度指令,对姑苏区所属泵闸工程、城市中心区防洪工程及石湖片区调水引流工程实施统一调度。

2)参与制定全市河道管理技术规程及管理办法,负责苏州城区河道管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指导苏州城区河道蓝线划定及保护范围内水域、岸线、河道设施的管理,对姑苏区范围内河道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和维护。

3)参与苏州城区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整治规划的编制及初审工作,负责编制姑苏区范围内河道整治规划。

4)负责编制姑苏区范围内主干道雨水管网改造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姑苏区范围内主干道雨水管网设施、立交泵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协调和督查苏州城区河道水环境工作,负责姑苏区范围内河道换水方案制定、河道保洁及蓝藻防控打捞工作。

6)受市水务局委托,对地方流域性河道及市级骨干河道实施管理;对各县级市(区)骨干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对镇村级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及考核。

负责人:钟爱成

电话:0512-65219132

传真:0512-65219963

2、市水政监察支队

单位类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市区范围内有关河道、供水、排水、节水等方面的水事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协调处理县级市(区)际边界水事纠纷,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水文、防汛和水文化设施及其他有关水利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全市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河道及其他重要河道进行执法。负责太湖苏州湾水域的执法管理。

2)依法对全市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执行和落实市水利(水务)部门的处理决定。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相关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3)按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清除全市流域性大江、大河、大湖人为设置的行洪障碍,并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全市长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依法打击长江、河湖非法采砂。

4)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工作计划和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县级市(区)水政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

5)负责全市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审批、年审工作,对水政监察队伍和水政监察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6)受市水务局委托,依法追缴全市有关水事行政性规费。

7)参与水利水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

负责人:沈海滨

办公电话:0512-68850070

传真:0512-68850073

3、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单位类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和市区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2)制定、下达和考核市本级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征收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水费工作,参与制定用水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3)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节水型载体创建。

4)做好用水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和节水技改等工作。

5)负责城区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等工作,受市水务局委托,依法征收城区地下水水资源费。

6)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和培训交流等工作,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指导督促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工作。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日常管理。

负责人:徐伟东

电话:0512-68248370

传真:0512-65248379

4、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类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对苏州市本级在建水利水务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检查活动;负责对各县级市(区)委托申报的在建水利水务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参与工程事故的分析处理和工程项目的验收。

2)指导各县级市(区)水利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水利水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人:梅新敏

电话:0512-68360890

传真:0512-68360795


5、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单位类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苏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2)指导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制定市级防御洪水方案、防御台风预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级市(区)制定并实施防御洪水方案、防御台风预案、城市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

4)对流域性、区域性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监督、指导其他水利工程防汛防旱调度。

5)组织、指导、督促清除河道、湖泊等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组织审查涉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6)组织洪涝旱灾情统计,发布汛情、旱情信息,对水旱灾情进行评估。

7)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管理等保障工作。

8)负责防汛决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挺

电话:0512-68254128

传真:0512-68785812   

        

6、市水利水务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利水务信息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对全市气象、水文、水情、雨情等信息进行采集,对全市自来水厂供水水压、水质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市河湖水域管理等实行监控。

3)负责组织全市各类水利水务信息的集中会商和分析研判,为防汛防旱、供水排水、水资源调度分配以及水政执法等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4)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全市水利水务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指导全市水利水务信息化业务建设,承担市级水利水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利水务信息骨干网、重要水利水务数据库、重要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和维护;承担市水务局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网站的建设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宋晓恒

电话:0512-68256661

传真:0512-68256661

7、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对苏州市太湖水利工程、长江防洪工程和其他重要水利工程实施统一管理,参与审查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

2)负责七浦塘工程、西塘河引水工程、胥口水利枢纽工程水闸泵站及堤防护岸、河道保洁、绿化和蓝藻打捞等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3)根据雨情、水情和苏州市水务局的运行调度指令,及时做好防汛排涝和调水引流工作。

4)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以及胥口水利枢纽船闸船舶过闸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5)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人:黄晨

电话:0512-68850086

传真:0512-65395212

  

8、市供排水管理处

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参与苏州市级供排水行业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工作。

2)负责全市城乡供排水行业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参与编制或调整全市供排水规划并指导督促规划的执行;负责供排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3)参与全市重大供排水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论证;负责全市供排水设施运营监管和行业特许经营工作,具体负责城区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4)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全市供排水的受理、受理和接管验收。

5)受市水务局的委托,负责城区污水处理费及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6)负责对城区排水户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7)负责对城区排水户、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全市供水水质监测监管工作;提供排水技术业务指导咨询和水质监测服务。

8)参与编制城区供排水应急预案,并督促预案的实施。

负责人:盛铭军

电话:0512-68291921

传真:0512-68620898


9、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

2)参与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3)受市水务局委托,协助审核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施工图。

负责人:薛毅

电话:0512-65201708

传真:65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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