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水务局、园区城市管理局、新区城乡发展局:
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苏司〔2020〕23号),我局制定了《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务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2项)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清单(97项)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3月9日
各市(区)水务局、园区城市管理局、新区城乡发展局:
根据《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苏司〔2020〕23号),我局制定了《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务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2项)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清单(97项)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