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劣V类河道整治工作程序,市河长办、污染防治攻坚办近期对昆山市、吴江区、相城区、工业园区、虎丘区上报的第一批申请销号河道进行书面审核、现场审查和水质抽测,并召开专家审查会,认定159条河道符合准予销号和临时销号条件(详见附件表格1),认定35条上一年度临时销号河道转准予销号(详见附件表格2),现将具体河道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市河长办联系。
联系电话:0512-67085111;
通信地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苏州市水务局;
邮编:215011。
附件:1.昆山市、吴江区、相城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劣V类河道同意销号名单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