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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姑苏节水贷”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1-11-08 15:45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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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高新区城乡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节水减排、节水技改的信贷支持,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贷”业务的通知》(苏水节〔2019〕]11号)以及《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贷”业务的通知》(苏水节〔202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苏州市水务局、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联合开展“姑苏节水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定义

  “姑苏节水贷”是由苏州市水务局、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共同设立的一款绿色金融产品。通过制定标准,搭建平台,为苏州市辖区内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服务等项目提供贷款融资支持。

  二、服务对象

  “姑苏节水贷”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水效领跑者和节水型企业,以及信用评价等级(苏州地方征信评分550分以上)良好及以上企业的节水项目。

  三、申请程序

  (一)项目申请。在苏州市辖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贷款:

  1.通过县区级水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通过合作银行市内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项目需填写《“姑苏节水贷”申请表》(见附件)。

  (二)项目审核。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扎口负责项目初审,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报苏州市水务局批准后将符合“姑苏节水贷”支持方向的企业推送至合作银行。

  (三)独立审贷。合作银行对推荐项目进行独立审贷,综合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等,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及优惠利率。

  (四)贷后管理。合作银行于每季度第一周,将本行上季度发放的“姑苏节水贷”项目集中向市节水办备案。贷后监管工作由合作银行独立开展。

  四、贷款资金用途

  节水型企业的贷款用途专项用于企业的节水改造、水资源循环利用、节水项目等;节水型项目主体的贷款用途专项用于节水项目。

  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姑苏节水贷”政策的宣传工作,并为申请贷款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支持其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

   

  附件:“姑苏节水贷”项目申请表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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