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当事人苏州恒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苏州恒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向相城区北桥街道思桥后浜河(盛北花苑十期北区北)非法排放泥浆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7月2日下午13:30。
二、听证地点
苏州市水务局三楼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1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1年7月2日下午13:20前至苏州市政法处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0512-68250490。
特此公告。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