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机关简介>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时间:2023-05-30 10:11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字体: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审计监督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绩效管理和水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督促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汪庆九

电话:68250034

(二)规划计划处(科技和对外合作处)。拟订全市水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际边界水务规划协调;拟订市级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按规定组织编制、审核和审批水务项目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务科技、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水务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组织制定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务科技和水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务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人:陈江

电话:68255645

(三)项目处。承担重大水利水务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按规定组织编制、审核和审批水利水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等;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协调编制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负责人:宋振华

电话:68075480

(四)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务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指导全市水务行业政风行风和便民服务工作。

负责人:巫华

电话:68244665

(五)财务处。指导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编制市级水务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水务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集中记账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人:张琰

电话:68055270

(六)水资源和供水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依法收取水资源费等规费;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协助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计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监管和城乡饮水安全,协助编制市区供水规划;开展全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参与制定市区供水工程计划;协助督查市级供水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供水工程及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供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市供水特许经营工作;指导全市蓝藻打捞工作;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负责市级供水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负责人:季轶华

电话:68248639

(七)排水处。负责全市排水行业管理,协助编制全市排水专业规划;参与污水处理费规划和价格调整工作;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参与制定市级排水工程计划;协助督查市级排水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排水工程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排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导全市排水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市级排水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排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配合做好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作;协助水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人:车美芹

电话:68255643

(八)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指导全市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生态河道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工作;协助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负责人:高磊

电话:68250554

(九)工程运行管理处(生态河湖处)。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调度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含城市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骨干河道、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河湖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退圩还湖工作。

负责人:骆金标

电话:68245825

(十)基本建设处(安全监督处)。指导全市水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的验收;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务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负责市属水务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管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配合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稽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薛铮

电话:68251330

(十一)河湖长制改革处。承担苏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安排年度工作任务;督促总河长、河长确定事项的落实,对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河道相关河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培训、宣传、信息工作,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指导全市水环境治理。

负责人:王亚男

电话:69157612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内部监督、信访、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人:顾瑾

电话:6825554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TOP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