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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印发新修订的《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16 11:25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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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修订的《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实施依据和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2013版《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改、扩建项目较好地落实了各项节水技术要求,作为《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配套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新修改的《办法》,在内容上进一步体现了“节水优先”中的“优先”二字。一是更新节水技术和措施,调整了部分节水技术指标内容,落实《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及《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相关条款,明确景观用水水源和计量器具配备等要求。二是优化节水评价,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要求,删除原节水评估相关内容。三是加强前期介入把关,将建设项目按照是否涉及取水许可进行分类,对涉及取水许可的项目通过节水评价进行前期监管,使用公共供水的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节水措施方案审查加强前期把关。四是强化闭环管理,明确了通过节水设施验收是供水企业向用水单位正式供水的必备条件,新增了供水企业向供(节)水信息系统传输数据的要求。

下一步,市水务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照《办法》要求,积极联动、统一施策,充分发挥管理部门、供水企业、用水主体等各方作用,串联节水措施方案审查、节水设施建设监管及验收等各个环节,把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作为整个节水管理体系中的“前端”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为我市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长效管理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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