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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3年第四季度行业监管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13:09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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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高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3年四季度,各县级市(区)紧紧围绕《苏州市2023年度城乡污水治理及排水行业工作要点》,落实行业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年度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2023年全市83座城镇污水厂处理污水14.08亿吨,较去年同期增加6.6%;CODCr削减量40.1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1%;总磷削减量5628吨,较去年同期增加3.2%;总氮削减量4.0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4.6%;氨氮削减量3.8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3.5%;共产生污泥(含水率80%)约116万吨,100%安全处置。四季度,共处理污水34663.7万吨,CODCr削减量10.2万吨、总磷削减量1388吨、总氮削减量1.03万吨、氨氮削减量1万吨,出水水质平稳,共产生并处置污泥(含水率80%)约24.1万吨。

(二)建设任务进展

2023年全市共完成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4个,新增处理能力20万吨/日,其中,常熟市洪洞水质净化厂16万吨/日、吴江区盛泽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太仓璜泾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姑苏区福星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娄江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苏州新区浒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完成竣工投运。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正在试运行调试,规模15万吨/日;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完成一期6万吨建设,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完成主体工程;黄埭水质净化厂及再生资源中心新建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开始施工;昆山市石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完成土建;太仓市璜泾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正在通水试运行;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新改扩建项目未完成竣工年度目标,任务滞后。

2023年,计划实施污泥处置项目4个,预计新增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1座(规模600吨/日),通沟污泥设施3座(规模190吨/日)。张家港市水务集团通沟污泥一期项目、吴江区通沟污泥处置设施已完工;太仓市通沟污泥处置工程建主体工程及设备安装完成,正在进行调试;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未完工,任务滞后。

共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23.98公里,完成年度目标,截至12月底,完成112个自然村、4400余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自然村完成518个。

(三)排水行业监管

1.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日常监管,从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防坠装置安装、安全演练开展等方面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发布《关于加强供排水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开展排水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稳定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冬季排水设施安全生产检查,对污水厂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危化品管理、消防安全、冬季防冻防滑、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根据《全市雨污水市政管网运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苏州市雨污水市政管网运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工作要求。

2.城乡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四季度,市供排水管理处组织行业专家对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共24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污水厂均正常运行,出水指标均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发现问题已及时反馈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检查51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反馈。截至12月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管共计完成2171个自然村现场检查,检查独立设施567个,采集检测进出水水样1646个,设施运行维护整体情况良好。

3.污水接纳及排水许可管理。各地按照《城镇污水厂接纳处理工业废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接纳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的函》要求,持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的管理。以工业企业排水户为重点,以排水许可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全年排水许可证累计发放5350张,其中四季度排水许可证发放2197张。

4.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上报情况。部、省、市等各级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工作情况良好,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率为100%;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污水日处理量数据及污水日化验数据四季度总体上报率和完整率分别为97.61%、99.27%和97.65%、95.05%,常熟市城西污水厂日处理填错率偏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排水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仍需加强。在污水厂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污水厂仍存在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张贴不规范、危化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四季度,全市雨水、污水检查井防坠设施分别新增2.95万套、0.81万套,全市雨污水窨井防坠落装置安装率分别为75%、85%。常熟市、吴中区雨水窨井防坠落装置安装进度较慢,工业园区雨污水窨井防坠落装置安装率较三季度有大幅提升。

(二)城镇污水厂进水浓度两级分化差异较大。从四季度对全市城镇污水厂水质抽测结果发现,区域进水浓度两级分化差异较大。张家港市北区(原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高,常熟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三)个别污水厂生产运行等细节管理亟需提升。四季度污水厂技术检查发现,部分污水厂在目视化管理、设备维护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张家港市乐余片区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加药泵腐蚀严重,且存在滴漏现象;昆山市淀山湖污水厂沉砂池除臭管道支架需加强防腐;吴江污水处理厂仪器室废液桶未按规定张贴标识;吴中区城南污水厂进水泵房缺有限空间标识标牌;相城区一泓污水厂设备停用未悬挂停用标识;高新区浒东污水厂药剂卸料口标识标牌缺失。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四季度检查情况,主要有两方面问题:一是存在管网破损、窨井堵塞现象,如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部分窨井漫溢,北桥街道石桥村存在井盖、井圈破损或无法开启情况;二是部分独立设施运维工作欠缺,如吴中区光福镇香雪村湖丰设施检查时未通电、未运行及存在进水管破损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污水厂新改扩建工程进展基本符合计划进度,个别项目存在滞后现象。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督促工程推进、加快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目标。同时根据《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规范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各地排水行业主管部门需高度重视窨井防坠落设施安装工作,将窨井防坠落管理纳入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市政雨污水管网运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雨污水管网运维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治理。

(二)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各地需紧扣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苏州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根据《2022~2025年江苏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持续推进2024年度排水老旧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工作进度。落实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对进水超负荷或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一厂一策”整治提升。对于高浓度进水,注重源头来水管控,加强内部运行调控,严防来水冲击影响。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地需结合污水厂精细化运行管理目标要求,以苏州特别排放限值为标准,从工艺调试、设备优化、化验保障、安全管理等环节加快落实具体措施,不断提升污水厂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水行业数据归集和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统计体系报送制度,做到按时高质量报送。强化阳澄湖、澄湖等周边地区排水设施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湖泊水体质量,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开展涉水类异味治理工作,加快解决涉水类异味问题,每单月报送工作进展。

(四)加强设施运维监管工作。各地需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评定细则(试行)》要求,完善本地区相关管理办法与细则,增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与水质检测工作。及时整治提升不能稳定运行与达标排放的老旧设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

请各县级市(区)于4月12日前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书面盖章报送。联系人:吴小敏,联系电话:0512-68277782。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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