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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2年第一季度行业监管的通报

时间:2022-06-13 14:45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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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水务局,高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2年一季度,各县级市(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围绕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排定年度任务,落实行业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一季度,全市处理污水量30435.2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5.7%(去年同期26309.35万吨),CODCr削减量8.88万吨。按“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厂出水达标率99.8%,设施平均负荷率80.54%。全市城镇污水厂产生污泥(含水率80%)约24.3万吨,污泥100%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二)建设任务进展

2022年共有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厂项目13个,均为上年延续项目,其中计划今年完工新(扩)建4个,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15万吨/日。计划实施污泥处置项目3个,预计新增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规模600吨/日,通沟污泥设施规模120吨/日。计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168.5公里。计划完成32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另对125个自然村开展整改提升。

一季度,污水厂续建项目,洪洞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太仓市璜泾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等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昆山花桥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37.9公里,完成43个自然村、1000余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提升自然村完成8个,对照年度计划,各项建设任务进展均稍有滞后。

(三)排水行业监管

1.城镇污水厂及农污设施监管

一季度,我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物资保供的通知》等,要求各地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方面,做好物资保供,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印发《关于开展苏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检查的通知》,计划对全市开展25次,不少于50座污水厂的技术性检查,重点对污水厂运行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水质化验和安全生产规程执行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出水水质和污泥泥质进行抽测。在对常熟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沙家浜常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考核回头看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两座污水厂均有序推进整改,管理水平较前期大幅度提升,但仍存在标识标牌缺失、废液清理不及时和实验室危化品“五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农污设施运行监管方面,2022年计划对8个涉农板块2100个自然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情况检查,采集700个水样进行水质检测分析。因疫情影响,一季度检查吴中区、吴江区6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情况,采集进出水水样12个。从检查结果看,农户接管情况及设施运维情况良好,部分设施存在出水水质超标现象,如吴中区迂里村浮上自然村设施出水氨氮超标严重。

2.污水接纳及排水许可管理

各地按照《城镇污水厂接纳处理工业废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接纳管理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的管理。以工业企业排水户为重点,以排水许可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工作,一季度排水许可证发放667张。从污泥抽测结果看,吴中区对苏州甪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片区的工业企业接纳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3.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上报情况

各地重视部、省、市等各级信息管理平台工作的填报工作,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率为100%。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污水日处理量数据及污水日化验数据一季度总体上报率和完整率分别为99.88%、99.62%,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南麻生活污水处理厂、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科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报不及时。各地基本在时限内完成各类信息上报工作,昆山市等部分县级市(区)有拖延现象,吴中区等部分县级市(区)工作任务互相推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厂污泥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一季度,对吴中区、相城区开展了污泥采样检测,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科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相城区一泓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厂污泥含水率超过80%,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锌及其化合物超标,苏州甪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铜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超标。

(二)危化品管理工作不完善。

一季度,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通过隐患排查,部分污水厂对危化品的安全标牌、监控系统、消防设施、专柜存储及“五双”管理等安全管控措施还未执行到位,需进一步提升危化品整改工作。

(三)污水厂安全管理待加强。

在日常行业监管中发现,城镇污水厂细节管理问题仍较多,尤其是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如设备设施疏于管理,维护保洁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实验室质控管理薄弱、危化品管理及废液处置不规范等,需进一步加强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城镇污水厂安全生产管理。

当前仍是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全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及危化品管理。夏季是有限空间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应及时组织开展排水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危化品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技术标准执行、督促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防范风险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

当前,随着气温升高,活性污泥增速明显,各污水厂应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排泥量,合理控制污泥浓度,提高脱水污泥设施运行效率,确保污水厂运行处于良好状态。根据污水厂精细化运行管理目标,从工艺调试、设备优化、化验质控、安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环节不断提升污水厂运行管理水平。重视各类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部、省级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充分发挥检测数据参考作用,为污水厂运行调控决策提供支撑。

(三)加快推进各项任务建设。

一季度,因新冠疫情影响,各项建设任务进展相对滞后,各地需重新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督促工程推进,做到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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